李維一是說對了一半 ,如果扣除台灣對中國貿易順差580億美元(按中國官方統計),台灣對中國以外地區的整體貿易是呈現貿易逆差。不過,他的邏輯錯了。他陷入重商主義的思維,錯誤的認為貿易順差必定有利於順差的一方。 ◎ 林環牆, 部落格專論, 1-30-2006 ; 南方快報, 2-4-2006 ; 略簡版刊載 自由時報, 2-7-2006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李維一,在1月24日的 記者招待會 答覆記者提問陳水扁總統新年文告中有關「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台、中經貿政策新思維,作了以下評論 ( 按中國 人民網消息, 1/24) : 1. 2005 年台灣從大陸貿易獲得 580 億美元的順差,累計起來台灣從中國獲得的貿易順差已達到 3300 億美 元,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了台灣現有的外匯存底,如果不是在對中國的貿易中獲得鉅額的順差,台灣將出現貿易逆差。 2. 這筆鉅額台對中貿易順差直接拉動了島內的經濟,解決了多少就業,提升了多少居民的 收入。 李維一 上面這些評論,聽起來好像有道裡,其實經不起經濟邏輯的嚴 謹 剖析。 基本上,對外多邊貿易出、進口差額所反映的,是一個經濟體內部儲蓄和內部投資呈現不平衡的現象。 當內部儲蓄大於內部投資時,對外貿易必然出現順差 。 此一順差數額等於內部儲蓄減掉內部投資所剩餘的超額儲蓄 。 而且,此一超額儲蓄必然透過國際借貸流出,形成「淨資本外流」。相反的,當內部儲蓄小於內部投資時,對外貿易必然出現逆差 。 此一逆差數額等於內部投資減掉內部儲蓄所產生的內部超額投資 。 而為融通此一超額投資,必然透過借貸前述貿易順差國的超額儲蓄,形成國際資本自外流入貿易逆差國。 上述 「內部儲蓄─內部投資 = 國際多邊貿易餘額」的方程式是任何總體經濟的國民所得會計恒等式,僅是說明一個經濟體內部儲蓄投資的抉擇是如何反映在國際貿易帳戶 ( 或稱 “ 經常帳戶 ”) 上 。 此一國際貿易帳差額,不管是順差或逆差,並無價值規範 (Normative) 的意義。 簡單的說,貿易逆差本身,只要維持在可支撐水準,是不會傷害貿易逆差國經濟 。而 且, 若貿易逆差的形成是源自於內部活絡的投資活動,反而有助於貿易逆差國經濟的長期成長。同樣的,貿易順差本身,也不必然有利於貿易順差國經濟 。而且, 若貿易順差的形成是因內部投資低迷,導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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