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0, 2005

打造民主體制,建構台灣國格.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 原載台灣日報,10-28-2001

歷史上的台灣,外來政權輪流接管,台灣人民從未在這塊美麗島建立屬於自己 的政府與國家,人民的生活與其對未來的憧憬,在外來政權更迭的歷史規律中,陷於徬徨,失去自主。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人民前仆後繼的民主運動,終於讓台灣 擺脫數百年來的歷史規律,逐步建立展現全民意志的民主政體。去﹝2000﹞年三月陳水扁先生當選總統,更代表台灣第一個本土政黨民主進步黨取得執政權,象 徵台灣正式邁入政黨政治的新紀元‧

今日的台灣,早已是擺脫貧困的新興工業經濟,台灣已經站起來,人民在辛苦打造的民主體制下,享有與歐美 國家等同的言論、集會、結社等各種自由。在前總統李登輝先生近12年的主政下,此一民主體制已逐漸奠基於萌牙中的「台灣主體」意識或所謂的「台灣命運共同 體」意識。1999年7月9日李登輝總統更進一步公開宣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社會簡稱“中國”﹞乃屬「特殊國與國關係」,並為七成以上人民所接 受。台灣無疑已是一個充分自治的「政治實體」。

展望21世紀, 台灣面臨一項非常嚴厲的挑戰。即如何在抵抗中國武力併吞台灣的領土野心時,進一步利用「亞太地緣戰略」與「全球經貿投資整合」雙重樞紐的宏觀架構,促進台灣和亞太區域集體安全與繁榮。

然 而迎接上述挑戰的關鍵對策,卻繫於台灣能否以開創性的魄力與智慧,領導全民努力建構台灣的國格(Statehood)。台灣的確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但 是仍缺乏完整的國格。台灣迄今仍無法加入需要具備國格的任何國際組織,也不受世界主要國家普遍性的外交承認。即令如無需具備國格亦得加入的世貿組織 (WTO),也僅能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的荒謬名稱代表「台、澎、金、馬關稅屬地」,來申請會籍。亞洲開發銀行(ADB)則片面以「中國台北」(Taipei, China)羞辱台灣為其會員應有的國格。至於最近參與APEC會議活動,也同樣被地主國中國蠻橫地以「中國台北」的矮化名稱,以順遂中國北京政府以「一 個中國原則」妄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凸顯其併吞台灣的領土野心。

一個不具備充分而完整國格的政治實體,其國際地位是脆弱的,其國際生存 空間相當大程度仍受制於國際強權之間的利益衝突或妥協。台灣唯有傾力建構國格,挺身走入國際社會,以提昇國際外交地位,擴大國際生存空間,才可能在未來有 自信地保衛依附其國格之上的民主,法治,自由,安全與繁榮。是則,「建構國格」應受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支持,並形成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台灣的領導人應有膽 識與智慧帶領人民跳脫族群意識衝突,從而引導主流民意,繼續揭櫫「台灣優先」,建構台灣的國格。

為有效地建構國格,台灣應朝以下四個方向審視情勢逐步推進:

1. 鞏固經濟實力─以前瞻宏觀的全球視野,構築台灣內部生活環境與經濟等基礎條件,俾協助產業結構順利調整與升級,提昇科技創新能力,使台灣成為全球分工供應 鏈不可或缺的一環,從而厚植經濟永續發展的潛能。沒有經濟實力做後盾,台灣的國格與國力的發展,將永遠籠罩在中國武力與非武力併吞的陰影下。

2. 改造社會與文化─以台灣主體性的歷史縱深思維與台灣優先的政策導向,改造社會和文化。台灣必須全力深耕本土化路線;勵行法治;優質民主;保護人權。讓人人有夢想,人人珍惜與共享機會,俾藉以凝聚全體島民命運與共的「國民意識」。

3. 明確申張台灣不隸屬中國─以堅定而清楚的立場,台灣應向中國政府一再地公開聲明:「台灣只屬於島上的台灣人民,而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任何國家皆無權利宣 告台灣領土的歸屬。」中國在馬關條約將台灣與澎湖割讓給日本後,未曾再度依國際法的法則取得台澎的所有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美、中領袖雖曾在「開 羅宣言」中片面聲明將於戰後把台澎移交中國。然而戰爭結束後,在盟國與日本正式締結的1951年「對日舊金山和約」裡面,日方僅聲明放棄台澎的所有權。是 故,中國並無取得台澎的所有權,而台灣顯非所謂「叛離中國的一省」。台灣的台北政府雖然已一再重申願意在「平行」、「對等」、「尊嚴」的原則下、與中國的 北京政府進行對話與交流,但絕對不應片面釋放暗示某種形式統合的任何汽球予北京政府與國際社會,自陷於「一個中國」的框框。此種表態不但混亂台灣人民國家 認同意識,而且易導致國際社會誤判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從而阻礙台灣國格的發展與國家的安全。

4. 宣告建立台灣國─以亞太地緣政治、經濟、安全的大架構,台灣應努力在美、歐、日等主要國家進行全方位草根運動,讓國際社會充分嘹解台灣的戰略地位與價值, 以及一個民主、自由、繁榮的台灣絕對是亞太地區長期的穩定力量,並進一步宣告建立台灣國。唯有通過自體主張國格,國際諸國普遍性外交承認台灣為一國家的前 提才能確立。台灣建國並不涉及任何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既然自20世紀以來,中國即一直未曾取得台灣的所有權,台灣建國自然不是等同於自中國獨立出來,而 與中國的領土主權無關。

總之,為了國家生存與人民福祉,台灣的領導人必須有魄力與智慧領導台灣人民,大家同心協力建構台灣享有充分而完整 的國格。具有國格的政治實體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永恆的自由。盱衡未來情勢,台灣對外經濟或政治整合確存在不少的機會,包括世貿組織,東南亞國協,東亞聯盟, 環太平洋盆地共同市場等「多邊整合」。與中國進行某種形式的「雙邊整合」,只是眾多選擇之一。惟無論是多邊或雙邊的整合,應以建構台灣的國格為先決條件。 要之,建構台灣的國格乃屬台灣人民神聖而不可被剝奪的人權,國際社會必需完全尊重台灣人民自由抉擇的權利。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ATPA)公共政策委員會法政專案小組:
江永芳,美國紐約福丹大學法學教授
林環牆,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經濟學副教授
廖述宗,美國芝加哥大學生化系教授
吳和甫,美國加州州立工藝大學建築系教授
林茂修,美國聖地牙哥州立大學電機系教授

海內外聯署團體名單:
台灣:北社,中社,南社,台灣教授協會。
北美: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台灣學生社,台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全美台灣同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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